近十年来,我对爱情与婚姻的观察与思考日益深刻,这源于身边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朋友的女儿年逾三十却仍未有稳定的恋爱对象;五十岁的老同学虽然与妻子离婚,却仍同居;昔日的同窗好友结婚后一直与妻子实行AA制,彼此不知对方的收入与存款;四十多岁的同事及其妻子涉足婚外情,有的选择离婚重组家庭,有的则维持着貌合神离的婚姻。与此同时,我也观察到身边发生的诸多情感纠葛,如老师出轨女生、领导与女老师的不正当关系,以及男女公然在校园中亲密无间,这些都让我对爱情与婚姻有了更多的思考。
情歌、小说、影视作品是少男少女初涉情场的重要教材。上世纪80年代,我的家庭作业并不多,我阅读了大量的杂书,也购买了众多文学方面的书籍。我第一次投入热情学唱的歌曲是《古老的棉被店》,随后便是《粉红色的回忆》,再之后是《世上只有妈妈好》(没有磁带,我是凭借歌曲集上的简谱自学的),之后我便沉浸在音乐的世界中,学唱了张惠妹、潘美辰、邓丽君、叶倩文、张雨生、刘德华、郭富城、张学友、“小虎队” 、庞龙、罗大佑等多位歌手的数百首歌曲,其中还包括英文歌曲。尽管现在我已步入中年,但每年我仍会不由自主地学唱一两首自己欣赏的歌曲,如《再见》《明月夜》《两手空空心空空》《你的眼角流着我的泪》等。唱歌确实能极大愉悦身心。
38年过去了,唱歌已经从感性阶段进入了理性阶段,我也从中得到了一些切身体会:(1)港台歌曲的抒情性、自我色彩很强很浓,情感描写很细腻、真挚,更容易引起共鸣;(2)港台歌曲中对爱情的界定很宽泛,可以等同于恋情,而我们大陆谈到爱情时往往将它与婚姻联系在一起,因为婚姻,我们理解的爱情是封闭的、不可与第三者分享的;(3)港台歌唱爱情(恋情)时更多的是凄美、哀伤、分手的爱情,这让我产生了疑问:如果爱情真的那么有力量,为什么会让有情人分手呢?许多分手的爱情还是真正的爱情吗?如果不是真正的爱情,又何必去歌唱它呢?
要解答这个疑问,我们可以从婚姻的类型入手。从古至今,男女的结合方式无非就是这样几种:结婚、同居、婚外情(含情人、二奶、小三)、一夜情(含小姐、约炮)。有的人谈恋爱,但不一定同居。同居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值得深入探讨。港台歌曲中有很多涉及恋爱、同居又分手的,涉及婚姻的反而不多。这类歌曲有一个抒情模式:在恋爱、同居中,大多是先谈了一个,后来又遇到了一个,然后不知什么原因与前任分手了,分手之后又很思念或哀怨前任,于是就开始歌唱与前任的这一段恋情。由此可见,这类男女的爱情(恋情)是没有力量的,是经不住考验的,或者爱得还不够,最终只能分手。
至于婚姻类型,其实只有两类:有爱情的婚姻与没有爱情的婚姻(含凑合的婚姻)。前者如《刑场上的婚礼》中的周文雍与陈铁军,后者如《雷雨》中的周朴园与繁漪。在物欲横流、钱权当道的今天,当代人的可悲之处在于很多人终其一生可能都没有品味到爱情的甜蜜。我想没有人能否定,从建立真正的爱情到走进平等、自由的婚姻殿堂,其要素一定是男女双方的坚定与舍己(含不惧外力阻挠),如《天云山传奇》中的罗群与宋薇、《牧马人》中的许灵均与李秀芝。
当然,人生并非总是天遂人愿,也并非每个人都有坚贞的人品。在爱情面前分手的原因也只有两种:外力的阻挠与自身的不坚定、不能舍己(爱得不够)。前者如《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与刘兰芝,后者如《人生》中的高加林与刘巧珍。一个女生靠近一个男生只有三种可能性:被胁迫、被引诱、主动的投怀送抱。如果女生主动地投怀送抱,男生也喜欢女生,为什么最后分手了呢?港台歌曲往往没有深层原因的交代,反正就是分手了,或有了新欢,实质上还是男女自身的不坚定、不能舍己或爱得不够深。这样的男欢女爱值得歌唱吗?
由此可见,歌唱分手的爱情的歌词大多是荒谬的,也是认识模糊的。我们尤其是那些在明星演唱会上痛哭流涕、撕心裂肺地尖叫的女生为什么喜欢唱这样荒谬的歌曲呢?因为我们大多是世俗的、不懂爱情的、不敢追求真正爱情的人,所以我们的人格、人品决定了我们只能选择这样世俗又荒谬的歌曲,在认识模糊的歌唱中度完自己稀里糊涂的一生。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尽管歌词很荒谬,但唱歌的确能愉悦身心,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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