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报告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情况,请审议。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着力改革体制机制、破除利益藩篱,下决心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201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司法改革文件137件,开展4轮集中督察,加强政策解读、经验推广、宣传引导,促进改革持续深入发展。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审判质量效率、队伍能力素质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深化司法改革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重大基础性改革,夯实确保司法公正的体制基石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法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统筹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重大基础性改革,实现改革的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和整体推进。
(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夯实司法人权保障的制度基石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2013年至2017年9月,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4032名被告人无罪。
(三)完善法院组织体系,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推进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试点工作,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深化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大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以现代科技应用助推司法改革
运用司法大数据,为改革决策提供科技支撑;运用司法人工智能,推动改革创新;运用信息化平台,提升司法便民水平。
二、深化司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个别地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二是改革中的一些瓶颈性问题仍然突出;三是一些改革政策亟待完善;四是部分改革举措的协同性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化对改革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抓好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三是进一步强化对下指导;四是进一步加强科技融合;五是进一步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将司法改革进行到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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