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第二十章(3) 深夜的决定。
在十一点二十九分,他们毅然决定传递真信。因为无论选择哪条路,都可能是死路一条,所以,他们选择了更为保险的道路——传递真信,或许这样能带来一线生机。
晚上十一点四十五分,回信如期而至,两封回信几乎同时出现在他们面前。里昂的回信中写道:“未幸,没想到你和我一样也已经死了,而且你居然和我想的完全一样,真的让我太高兴了,好,我期待着和你的婚礼。爱你的里昂。”
未幸的回信则写道:“里昂,事实上我和你一样也已经死了,所以我相信你的确也是死了,我真的很心痛,但是只要我们能够在一起,那我什么都不怕,我答应你,我愿意和你结婚,和你成为夫妻,事实上我早就想要和你结婚了,我曾经专门去订制了礼服。”
信中,未幸还请求外面的佣人帮忙一件事。她知道佣人可能偷看过她的信,但她并不在意。她请求在地下室最上面的一段楼梯,第四个台阶的板掀开,里面有一个很大的空间,那里放着她放进去的新郎礼服和新娘礼服。她希望佣人能把她的礼服送进来,并把里昂的礼服送过去。她强调必须在五分钟内完成,否则她变成厉鬼也不会放过他们。
子夜按照未幸的指示,来到了第一层楼梯的第四级台阶前,果然发现那里的板很松动。掀开后,里面放着两个长方形盒子,一个是新郎穿的西装,另一个是新娘穿的婚纱。他迅速地将盒子送到地下室铁门前,敲了敲门,随后,一只干瘦的手伸了出来,将婚纱和回信拿了进去。
子夜回头对白羽和上官眠说:“走吧,到上面去,接下来必须要找个地方躲起来。”
李隐也捧着新郎礼服拿着回信走到铁门前,他刚要敲门,忽然李隐的身体猛烈一颤。他想到,为什么要多此一举送礼服?已经心力交瘁的李隐开始没想那么多,因为他认为在回信寄出的时候是生路还是死路已经被决定好了。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生路还是死路根本没有被决定,真正决定生路还是死路的是现在。李隐突然意识到,公寓并不是隐藏了情报,而是将一个情报进行误导交给了他们。他立即冲到了一楼去拨打了子夜的手机。
“接啊接啊子夜!”他一边接一边跑到一楼窗户旁喊道:“子夜,不要把婚纱送。”
这时候电话通了,子夜问道:“怎么了?李隐?”
李隐立即说:“婚纱你没送进去吧?刚刚子夜回答:刚刚我拿着婚纱和回信一起送了进去。”李隐顿时大脑一片空白,就差一点就差一点点。
“怎么了?李隐?子夜感觉到不妙,问道。”
李隐问道:“我们都没看过曾未幸和任里昂的照片吧?对对对,你不觉得奇怪吗?为什么曾未幸的手是白皙的,任里昂的手是干瘦的?”
子夜先是一愣,随即她的身体开始剧烈地颤抖。她想到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实际上曾未幸才是男人,任里昂才是女人,他们都被名字给欺骗了。新闻内根本没有提及那两个人谁是男人谁是女人,他们先入为主地认为曾未幸是女人,任里昂是男人。
子夜的手抖得越来越厉害,手机几乎都要掉在地上。她回忆起来当初看到的那三条新闻,的确只是说现了一男一女的尸体,是曾家和任家的儿女分别叫曾未幸和任里昂,但通篇从未提及谁是男人谁是女人,只是按照名字来判断。
而且,在二人的通信中,也丝毫没有提及自己的性别,因为没有用到第三人称,也根本看不出来。提到未幸和那个人生关系的时候,也一次都没有用第三人称称呼那个人,也就是说用未幸的实际上是个女人,极可能是里悦。而且仔细想想,一个女人在赌场当荷官和幕后庄家不是很古怪吗?但若是个男人就很自然了。
而且信中也只是提及结婚,根本没有“娶”这类字眼!也没有“我想做你妻子”,“我想做你丈夫”这种话出现!
但是,婚纱将这女性的结婚礼服交给一个男鬼,也就是说他们是外来侵入者而不是送信的佣人!那么鬼自然就会杀掉他们!之前的那些暴露秘密的回信,以及最后噩梦般的回信,都只是用来让他们的神经不断地衰弱,最后逐步丧失判断能力而走入陷阱的前奏罢了!
子夜立即向地下室冲过去,也许现在去换礼服还来得及!去说“对不起我送错了,等会我送正确的来”!但当她跑到下面一看,楼梯尽头那扇铁门此刻大大地敞开!里面的房间空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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