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豆传媒的涉黄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许多人对事件的细节和背后的法律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然而,事实并非“麻豆传媒”本身被抓,而是一伙人因制作并销售淫秽色情视频给麻豆传媒而落网。
由于“麻豆传媒”的注册地在我国台湾,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可以下架屏蔽其内容,但无法直接进行查处。未来,随着法律的完善,我们有望直接对台湾的“麻豆传媒”采取行动。
让我们来深入了解“麻豆传媒”这款备受争议的APP。据资料,麻豆传媒是一家由大陆人投资,在台湾注册的公司。早期,它主要以拍摄写真作品和微视频制作推广为主要业务。
自2020年起,麻豆传媒开始涉足拍摄国产剧情影片,内容多聚焦于街头搭讪、上下司等题材。由于“剧情好、画质好、演员好”,很快在当地获得知名度。随着用户增加,麻豆传媒通过付费观看和版权销售业务,让投资者获得巨额利润。随后,该APP在应用市场上架,开始拓展中文市场。
然而,这样的视频内容在国内是绝对无法存活的,因为我们的法律不允许低俗内容影响青少年。2020年12月4日,国家网信办宣布下架了一批涉及传播淫秽色情、暴恐血腥等服务的APP,其中就包括“麻豆传媒”。
2021年1月,孙某、罗某等人与“麻豆传媒”取得联系,双方达成合作意向。他们负责招募男女演员,组建拍摄团队,按照对方剧本拍摄淫秽视频,再卖给“麻豆传媒”以牟取利润。
目前,警方已打掉3个涉黄拍摄团队,抓获孙某等涉案犯罪嫌疑人共计24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 我们有案件管辖权么?
答案是肯定的。罗某等人实施犯罪的地点在我国境内,同时犯罪后的获利以及实施犯罪的网络接入地等均在我国境内。依据《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我们拥有对案件的管辖权。
2. 孙某、罗某等人涉嫌的罪名是什么?分别如何定罪量刑?
孙某、罗某等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招募来拍摄的男女“演员”到底是受害人还是犯罪嫌疑人?
从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来看,所有参与人员,包括“演员”和工作人员,都构成共同犯罪。他们明知自己的行为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法律。虽然可能有人声称自己是被逼、被胁迫后参与,但在查证属实后,有可能免受刑事处罚。
特别提醒:不要为追求刺激而在手机端传播、散播淫秽物品。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达40个以上,也将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淫秽物品不仅危害思想,还极易诱发犯罪,特别是对于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不浏览、不传播、不制作淫秽物品是我们每个人的底线和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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