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随着对90后经典老歌的回忆,我偶然间听到了孙燕姿的《遇见》,这首歌让我想起了曾经的一个朋友,以及他讲述的一段关于青春的往事。
90后的青春,总是充满了中二和傻气,但那些日子里的人和事,随着时间的推移,却变得愈发可爱和令人怀念。
或许你的青春里也有这样一个人,长相普通,成绩普通,在班上毫不起眼。但因为一个意外,或者一首歌,你们之间产生了深深的羁绊。从此,青春多了一处风景,多了一段珍贵的回忆。
岁月流转,许多故事已经消失在记忆的长河中,但关于《遇见》这首歌背后的故事,我仍记忆犹新。
那时,我和一个名叫“黑妹”的姑娘成了同桌。她皮肤黑,眼睛小,总是笑眯眯的,给人一种亲切感。
班里的男生(包括我)都习惯喊她“黑妹”,以至于她的真实姓名,我都差点忘记了。
与黑妹同桌后,我发现她很喜欢听孙燕姿的《遇见》。我调侃她:“黑妹,这是恋爱了吧?”心里却觉得,这么黑的姑娘,谁会喜欢她。
黑妹笑着说:“不是这样啦,你不觉得这首歌很好听吗?”
我摇摇头:“这么煽情又有内涵的歌,不适合你。你应该听点别的。”
黑妹疑惑地问:“那我该听什么?”
我故意逗她:“像是《那一夜》啊,《冲动的惩罚》之类的。”
黑妹似乎被我说动了,问:“那你是不是喜欢听这样的歌?”
我点点头:“男生都喜欢。”
黑妹“哦”了一声,便默默把歌换成了《两只蝴蝶》。
我满意地点点头,觉得黑妹终于“醒悟”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黑妹其实挺可爱的。
她笑的时候,还会露出两颗小虎牙,这让我对她产生了些许好感。
黑妹的学习成绩和她的人一样,平凡而不显眼。她没有学霸的耀眼,也没有学渣的张扬。她仿佛天生就是这样一个温温和和,平淡如水的姑娘。
而我,从未想过会与这样一个黑妞发生什么故事。
有一天,我发现黑妹手机里的歌曲全都换成了口水歌,还时不时跟着哼唱几句。
我被她的口水歌“折磨”得受不了,便试图引导她:“现在这种歌太烂了,告诉你吧,男生现在喜欢听粤语歌,比较时尚。”
黑妹迷糊地问:“你喜欢粤语?听得懂吗?”
我故作高深地说:“听不听得懂不重要,重要的是粤语歌的歌词都很含蓄内敛,像诗一样。现在已经不流行烂俗了。”
黑妹点点头,表示理解。
果然,第二天,黑妹把口水歌换成了陈奕迅、王菲、张学友等天王的歌曲。
那段时间,我因为喜欢隔壁班的某位女生,与她相处融洽,所以心情大好,对黑妹也自然友好起来。
妹纸喜欢国外的一些组合歌手,我闻所未闻。
我打听后,不屑地对黑妹说:“我发现你很土,还在听粤语歌。”
黑妹疑惑地问:“那你喜欢听什么样的歌?”
我脱口而出:“当然是英文歌,既高档又霸气,还能学英语。”
黑妹说:“好哇,我明天就换。”
第二天,我期待黑妹拿出手机,但她却无动于衷。
我有些不耐烦,问她:“你怎么不听歌了?”
黑妹没有理我,低头看书。
我不愿自讨没趣,便也没再理她。
后来,隔壁班的妹纸闹着要分手,我为了男人的尊严,大手一挥:分就分。
妹纸冷笑:“呵,早看出来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喜欢你那黑不溜秋的同桌。”
我大惊,这流言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气呼呼地回到教室,看见黑妹趴在桌子上,塞着耳机听歌。
我扯下她的耳机,冷着眼问道:“谁告诉你我喜欢你的?”
黑妹把耳机重新戴上,把头趴向另一边,小声说:“我又没说你喜欢我。”
我无计可施,只能恨恨地看着她,心情差到了极点,也忘了男人该有的冷静。
我一把抓过黑妹的手机,把耳机拔出来,愤愤说道:“这时候了,还听什么歌,听你妹的歌啊。”
手机里的歌声穿透而来——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又是孙燕姿的《遇见》。
“你还给我!”黑妹起身把手机夺走。
“你为什么不换英文歌?算啦,那么高端的歌,叫你听你也听不懂。”我又想起了隔壁班的妹纸,心情低落,便对黑妹冷言冷语起来。
黑妹没有搭理我,曾经无处不在的笑眼,不知何时,变得有一丝落寞了。
我与隔壁班的妹纸分分合合,直到黑妹转学,我们依然没有在一起。
也忘了黑妹是什么时候转学的。自那天以后,黑妹没有再放什么歌听。而我,也不想再与她有什么暧昧的关系,便没再同她说话,与她保持着很宽很长的一段距离。
或许是夏天,或许是秋天。只是依稀记得那天天气晴好,阳光肆意。黑妹既不是学霸也不是学渣,走得悄无声息。
我亦没有对她说什么送别的话,甚至,我或许没有同她再说过话。
我的生活里,再也没有出现这样一位爱笑,爱眯眼,爱露出小虎牙,爱听我爱听的歌的黑姑娘了。
当然,我并不是怀念她,我只是感到了一丝寂寞。就好像充实的人生里,忽然淡出一抹空洞。
生命中有人离开,有人到来。很快,我的同桌换成了一位文静白皙的软妹子。
软妹子不爱说话不爱笑,更不爱搭理我,总是默默地看书。我的冷幽默毫无用武之地。
我又想起了黑妹,但只是想想而已。
重新记起黑妹转校的事,是因为无意中发现在黑妹有一本书在我的书包里,翻来看看,发现书的空白页有黑妹留下的字迹。
一首孙燕姿《遇见》的歌词,一段倾心的话语——
“我喜欢他。但我知道我长得不美。
他说我不适合听《遇见》,因为我不适合这样煽情内涵的歌词。我很想问他,是不是觉得我的内心也像我的相貌一样,粗俗。
听他的话,我把歌曲换成了那些难听的网络口水歌,因为他喜欢。
每天忍着不适学唱浅白俗气的网络歌曲,终于,他说他喜欢粤语歌了。
真好,我也喜欢。林夕的歌词,更加撩人心动。
我想,我与他,更近了一些吧。
他,似乎与隔壁班的女生在一起了。
从未听他说过喜欢英文歌。他对英文一向是皱眉头的。大概,是因为她喜欢吧。
我想,我该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听自己喜欢的歌了。
喜欢歌曲不像喜欢一个人,如果对方有了知心人,就不能再喜欢。
我很想告诉他,我喜欢他。尽管从他的言辞隐隐约约可以听出他并不喜欢我。
孙燕姿说: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总有一天,我的谜底会揭开。
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会知道的。他喜不喜欢我,我已经不在意了。
时间会冲淡很多记忆,记忆里的人逐一幸免。唯独她——黑妹,只是留下一层模糊的影像和一首《遇见》。
大约,在某时某刻,我也曾因为黑妹的笑眼或者虎牙,而微微心动。只是那时,连我自己也没有察觉罢了。”
一首《遇见》的背后,隐藏着一段青春往事。或许不只是《遇见》,在90后的青春里,总有那么一些歌,因为某些人,或某些事,而变得与众不同。
对于你来说,青春里哪些歌值得纪念和留念呢?欢迎在评论区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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